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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环保局计划推迟灯具能源之星1.0版本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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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准备将灯具能源之星1.0版本(V1.0)规范的生效日期从2011年10月1日推迟为2012年4月1日。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美国环保局一直在致力于帮助环保局认可的认证机构(CBs)熟悉新的规范和测试要求。虽然已经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但是该机构承认10月1日前过渡到新的灯具第三方认证体系和新的灯具技术要求是一次的挑战。更复杂的是,对照明产品的测试时间可能会很长,在很多情况下9个月为最低水平。

  鉴于这些情况,美国环保局认为,生效日期的推迟将使制造商、实验室和认证机构有必要的时间来适应新灯具能源之星1.0版本规范中的技术要求,而在此过渡期间为消费者提供足够的符合能源之星要求的产品。

  接下来的时间里,美国环保局将大力鼓励制造商尽快达到V1.0的要求。照明产品测试涉及的数量和时间,资格的取得使用新规范对于企业是一项更好的投资,最终将有利于终端消费者。

  按照新的生效期,2011年9月15日后(原为6月15日),认证机构将停止为取得能源之星住宅灯具 4.2版本(RLF V4.2)及固态照明1.3版本(SSL V1.3)资格的申请进行认证工作。

  美国环保局正在采取多项措施,以方便V1.0规范的使用:

  • 实验室认可

  虽然有一些实验室具有执行V1.0规范要求的检测能力,但大多数还没有扩大他们的认证业务范围,包括一些新的参考标准。美国环保局已审查每一个灯具能源之星1.0版本的参考标准,并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确定一些对相关实验室。

  •光通维持预测

  美国环保局认可IES TM-21-11在V1.0规范下制造商在产品认证方面的重要性。产品的测试可以继续进行,但预测数据在标准发布前是无法完成的。为了解决这一标准在最终定稿前的一些未定问题,美国环保局建议在IES TM-21-11定稿前依然使用现有的预测方法。(即:“光通维持- LM-80 极限值” ,详细描述在固态照明灯具认证V2.1版本能源之星制造商指南的第11章节)

  •非定向固态照明灯具

  V1.0规范参考的是第二个尚未公布的标准IES LM -82- 11。本标准适用于归类为'非定向'类型的固态照明灯具,此类灯具应在IES LM -82- 11颁布时符合能源之星认证要求。但是,小型非定向固态照明灯具要符合能源之星固态照明1.3版本规范。(见下列)美国环保局建议在LM-82定稿前允许这类灯具继续使用能源之星固态照明1.3版本规范。(即前述的在2011年9月15日前停止适用的规范)

  小型非定向固态照明灯具:

  •a.天花板泛光灯

  •b.室外壁挂式门廊灯

  •c.室内桌面办公灯

  在此提醒,当新的灯具V1.0的规范在2012年4月1日生效,所有出厂产品都必须在该日或该日之后经认证以满足V1.0规范要求的性能水平,从而获得能源之星认证标志。

  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Alex Baker先生(美国环保局能源之星照明项目负责人)电话:(202)343-9272 邮箱:baker.alex@ epa.gov;或者 Kate Buck

  (美国环境咨询公司)电话:(919)293-1652 邮箱:kbuck@icf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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