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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国照明学会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培训班(上海)培训点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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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人居环境的改善,我国照明科技事业得到迅猛的发展。对于室内外光环境的设计,已不仅满足于其空间的功能性质,而且越来越讲究技术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达到与光环境的和谐统一。为贯彻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根据“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要求,培养对室内外光环境进行综合设计的人才,提高照明设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照明设计师的从业资格,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权,中国照明学会决定于2014年12月15日—12月31日在上海举办2014年第二次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中国照明学会

指导机构:中国照明学会教育与培训工作委员会

承办机构:上海市照明学会

一、 报名条件

(一)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取得本职业助理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相关专业是指: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环境艺术工程、光源与照明、城市规划、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二)业绩要求:

参加中级照明设计师培训、鉴定的学员,须提供至少三项能展示自身业务水平的照明工程代表作品及其资料(主要包括:1.项目合同书复印件;2. 设计方案)。

二、 培训内容及时间

根据“照明设计师”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次培训班采取脱产学习方式,授课学时为150学时。培训将聘请有关高等院校的教授,设计、研究部门的高级专业人员授课,课程内容包括:照明基础知识;照明设计方案制定及资料收集;照明设计原理及方法;照明设计施工技术与验收规范;照明设计项目管理与培训等。

三、 证书颁发

学员学习期满,颁发中国照明学会照明设计师培训证书。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二级)。

四、 人数及培训费

每期培训班名额为50人(额满为止),培训费为人民币6000元/人,(包括报名费、教材费、讲课费、上机实训费、管理费、考试费和证书制作费)。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2月10日(以邮戳日期为限)

六、报名办法

登陆中国照明网(http://www.lightingchina.com/)和上海市照明学会网站(www.Sh-ies.org)下载报名表格,或到上海市照明学会办公室领取,填好后连同附件(一式两份)一并邮寄至上海市照明学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shzmxh2013@163.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南昌路57号3号楼3215室 邮编: 200020

上海市照明学会 张荧收

七、录取事宜

经审查合格,接到录取通知书后:

a) 请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号:

户 名:上海市照明学会

账 号:1001251109014477180

开户行:上海工商银行淮海中路第一支行

b) 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i. 本人身份证原件;

ii.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iii. 五张小二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

联系人:张 荧

电 话:021-53822040—32150

电话/传真:021-53070396

E---mail:shzmxh2013@163.com

八、培训、考试时间:

2014年12月15日——12月31日

九、培训地点:上海市曹杨路648号莹辉照明应用中心三楼,上机考试、理论知识考试和综合评审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中国照明学会

上海市照明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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