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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学会助理照明设计师培训班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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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照明学会

[2009]学办发字 002号

中国照明学会

助理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培训班招生报名通知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人居环境的改善,我国照明科技事业得到迅猛的发展。尤其是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增长,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成为人们共同关心的问题。对于室内外光环境的设计,不仅要满足其空间的功能性质,而且越来越讲究技术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达到对光环境和谐的统一。为贯彻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根据“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要求,培养对室内外光环境进行综合设计的人才,提高照明设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照明设计师的从业资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权,中国照明学会决定于2009年3月在北京举办助理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 相关专业是指: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环境艺术工程、光源与照明、城市规划、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二、 培训内容及时间

根据“助理照明设计师”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次培训班采取脱产学习方式,授课学时为300学时。培训将聘请有关高等院校,设计、研究部门的教授及高级专业人员授课,课程内容包括:照明基础知识;室内外等场所的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设计方法、设计方案分析及制定;照明计算、照明器具选型及施工图的绘制;照明工程施工知识等。

三、 证书颁发

学员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四、人数及培训费

本期培训班名额为100人(额满为止),培训费为人民币3500元/人,(其中包括报名费、教材费、讲课费、管理费、考试费和证书制作费等)。

五、报名时间:2009年 1 月9 日至2 月 25 日(以邮戳日期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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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名办法

下载报名表格(助理照明设计师登记),填好后连同附件(一式两份)一并邮寄至中国照明学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2号1号楼419 室 邮编:100020

中国照明学会 王晓红 收

七、录取事宜

经我学会审查合格,接到录取通知书后:

1.请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号:

户 名:中国照明学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朝阳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0003409014401375

2.携带以下资料到规定地点报名:

1)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

4)三张小二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3.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王晓红 电话:010-65815905 传真:010-65812194

八、培训时间:2009年3月7日-4月10日

九、培训地点:北京(报到及培训地点随录取通知书发出)

中国照明学会

2009年1月9日

附:助理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资格考试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详细

通讯

地址

邮编

联系

电话

单位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备注

请随报名表附 a.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b.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年限证明复印件;c.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用A4纸复印。

中国照明学会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2号1号楼 邮编:100020

联系人:王晓红 电话:010-65815905 传真:010-65812194

E-mail:wangxiaohong2006_0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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