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灯再被检测100%不合格 质量堪忧怎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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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中国之光网微信平台上转载了一篇题为《拆解3元的9W LED灯泡:这水货还不如普通白炽灯!》的文章,没有想到引起大伙儿的广泛热议,可见业内人士对LED灯泡质量的关注。近日,南京市消协依照国家推荐性标准,对市场上主要LED灯品牌进行了对比试验,其中不乏飞利浦、欧司朗等知名品牌。实验人员以国家推荐性标准GB/T24908-2014《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性能要求》为主要依据,主要检测的项目是标识、功率、光效、显示指数、功率因数和质量。检测结果显示:42批次LED球泡灯中,所有批次的标识说明均不达标,近五成样品功率指标不合格,超六成样品显色指数不达标。
实验结果
超六成显色指数不达标 长期使用会受蓝光危害
功率、光效、显色指数是影响LED球泡灯性能质量的三个关键指标。本次比对的全部样品对产品本身功率进行了标注,但对光效进行标注批次的只有20批,对显示指数标注的有17批次,其中有6批次标注的显示指数低于检测标准要求。另据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介绍,有些产品虽然标注了,但是和实测的数据相差很大,存在虚标的嫌疑。因此,所有被检样品均存在标识不全的问题。
据了解,LED球泡灯主要用于代替白炽灯用于室内照明,标准要求LED球泡灯要标注被代替的白炽灯功率,便于消费者选用。但在本次对比实验中,有该项标注的只有25批次,标注率不足六成。
显色性是照明质量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在照明产品标准中,用于室内照明的产品显色指数应该达到80以上。LED球泡灯由于其发光原理是蓝色芯片激发黄色荧光粉发出混合光,因此含有大量的蓝光成分,缺乏红色,从而造成色温高,显示性差。实验人员表示,目前市面上数量众多的LED球泡灯显色指数标注为70,达不到标注的80。在这次对比实验中,有15批次符合标准要求,27批次达不到标准的要求,不合格率超六成。
比对结果显示,42批次LED球泡灯中,功率指标符合要求的23批,合格率54.8%;光效指标符合标准要求的40批,合格率95.2%;色容差指标符合要求32批,合格率76.2%。
消费建议
购买时看清产品标识 色温不要高于4000K
专家指出,LED球泡灯的主要用途是替代白炽灯,因此国家相关标准对代替白炽灯的LED流明数有相应的要求。消费者在购买LED球泡灯时,既要看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中代替的白炽灯瓦数,还要看其流明数是否有明确的标志。
记者了解到,在本次对比实验中,有的产品不标注流明数,通过虚标参数代替瓦数,从而达到市场推广目的。比如日昭光电标注7W,实测4.7W,代替240瓦白炽灯;索科标注12W,实测5.3W,代替100瓦白炽灯。这些产品的共同点均为不标光效,企图混淆消费者。消费者在选择时,要看其光通量是否有标识代替相应瓦数的白炽灯,一般可按10流明对应1瓦的亮度来计算,以100瓦白炽灯为例,同样亮度的LED球灯泡需要1000流明。
LED照明产品作为第四代光源已经得到社会认可,但在产品选择上,一定要根据自己的用途注意相应参数的选择。按照标准,家用场合中选用 LED 照明时,色温不能大于4000K;高于4000K时,高能蓝光会对人的眼部伤害,一旦形成不可逆转的黄斑病变,会造成永久性损伤。
“在市场上,由于高色温LED光源光效较高,同时高色温对人眼的刺激较强,造成高亮度的假象,加上高色温产品成本相对较低,因此市场中的高色温产品较多。”专家称,在目前阶段建议选择色温不大于4000K的产品,台灯、床头灯等灯具避免使用LED球泡灯,以免受到高能蓝光的危害。
行业对策:
LED行业须自律
除上述实验检测外,近期,中国制造LED产品屡屡传出质量问题遭遇欧美国家撤市召回。在价格战之下,某些企业为了争夺市场,谋求销量,以牺牲产品和服务质量来应对,他们会用最便宜的方案,最差的元器件去生产价格低廉、质量低劣的产品,甚至美名其曰降价是让利于消费者,使消费者受到实惠,或者暗示便宜没好货,如此低的价格能买到LED灯泡已经不错了。这样错误的观念引导下、这种产品流入市场,不仅对消费者是一种伤害,严重点还会存在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而且会加速LED同质化竞争恶化,企业也最终将会自食其果。
无论是从欧美对部分国产LED产品的撤市事件分析,还是从不容乐观的国检结果来看,中国部分LED制造企业对产品质量的严重不重视现象已昭然若揭。这些都足以给中国LED企业传达一个极其重要的讯号:任何一个企业在发展道路上都不应该忽视产品质量问题!
当然,LED为何频出质量问题?除价格战的影响等原因外,追根溯源,LED照明标准的缺失是关键。从电源到成品,LED照明几乎没有一套标准体系,更鲜少有强制检测认证的要求,且LED现有的标准缺乏可执行度及影响力。
当前,LED产业标准体系尚不成熟完备,标准缺口较大;标准技术指标落后,标准实施反馈差;LED产业具有技术种类多、多学科交叉、技术更新快等特点,使得标准制定中的配套性、协调性难以保障。因此,现在推进LED标准化和标准光组件的工作显得更加迫切,必须尽快加强安全规范的强制认证体系和市场准入体系。
另外,在政府部门尚未适宜行政干预之前,各地行业组织应当发挥自律作用,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企业们应当在成本价整体水平的前提下约定合理的价格区间,超越这一价格区间即视为恶意竞争,将会受到行业企业联合制裁,在国家标准出台之前要进行产品的标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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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企业应该秉承对企业自身负责的态度生产每件产品。因为产品形象代表着公司自身的形象,消费者对于公司的认可程度绝大部分在于对于产品的认可程度,所以,产品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市场地位。
指的一提的是,企业还应当积极履行社会义务和责任,建立完善的主动召回制度。对于已经出售的产品,一旦发现某个生产环节有问题,该批次产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应当第一时间对问题产品主动召回,以消除不良产品对顾客的影响或降低产品对顾客的伤害程度,特别是避免酿成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