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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南京国际LED发光体及城市节能照明技术设备展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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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LED引发了在世界范围内照明光源的一场革命,其强大的节能环保作用,被誉为全世界最有机会、最受追捧的产业,其广阔前景获得了投资业界的高度认同和关注。江苏已获国家正式批准的“沿海开发战略”省市之一, 2014年青奥会将在南京激情演绎,南京围绕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定位,“一主三副六新城区”的构建,实施“跨江发展”。随着江苏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照明事业的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江苏省通过制订城市照明规划、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鼓励采用照明节能技术等方式,提高了城市照明的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快了清洁能源的研究及使用步伐,有力地推动了城市节能照明工作。未来几年内斥巨资完成的城市基础建设、沿海整体规划和城市亮化景观的新建和改建项目,必将为南京乃至整个华东地区带来了LED照明极具消费潜力的终端市场,将为众多LED及照明公司及配套企业单位带来无限商机。

本次展会的宗旨就是为了能够更好的推广使用节能节电的照明产品,以较少的电能消耗获得足够的照明,从而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达到节能,保护环境和提高照明质量的目标,推动我国城市规划、建筑与照明事业的整体发展。同期还将召开“2011南京国际现代城市标识、公共环境设施及广告应用设备展”,总面积近1.5万平方米,参展商预计200多家。本届展会将汇聚海内外精品,通过现场展示,为企业缔造贸易良机,为企业提供一个交流、洽谈、交易和合作的最佳贸易平台。

【会议日程安排】

报到布展:2011年9月1日—9月2日

展 览:2011年9月3日—9月5日

闭幕撤展:2011年9月5日14:00

【展出范围】

一、城市节能照明技术设备:

1、城市夜景照明、亮化工程技术设备:城市布景激光技术产品、建筑物泛光照明、户外灯饰及照明、灯杆及路灯安装维护设备,照明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技术与设备;专用变电站及照明电器控制元器件等;照明工程作业车辆、机械、城市照明监控系统,绿色照明及相关节能产品与技术设备;

2市政工程照明及相关设备、景观灯光工程及公共场所照明:室内外/街道照明、办公室及工厂照明、建筑照明、商业照明、工程照明、体育馆照明、园林景观照明(霓虹灯、路灯、望地灯、水柱灯及防爆、工矿照明)等相关产品。

二、户外发光技术设备:各种户外广告灯光照明系统、照明工程器材设备;各类户外霓红灯制造、应用技术设备;各种户外激光、动漫制作技术设备;各种户外广告媒体;

三、户外LED大屏幕显示技术及应用系统设备:大屏幕(CDT/ LCD)显示器、监示器;等离子体(POP)显示器及显示屏/投影机;各类EL、FED、VFD、EPD及各种光阀显示设备等。

【展位规格及费用】

标准展位费用: (3m×3m)9㎡ 6800(RMB)

净场地费用:680(RMB)/㎡

备 注:净场地36 ㎡起租,不提供楣板、桌椅和日光灯。

标摊三面2.5m高围板、一条楣板文字、一桌两椅、照明灯两盏、220V/300W电源插座一个。

【展会广告】

展会广告包括会刊广告和会场广告,价格如下,欢迎参与。

封底………12000元 封二、三……8000元 黑白内页………3000元

扉页………8000元 彩色内页……5800元 气球条幅………3000元/条

门票………5000元/2万张 其 它……另议

【用户邀请】

将邀请城市亮化工程单位、照明工程公司、照明工程设计及顾问公司、公共物业管理单位、园林设计管理单位、市政管理机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路灯管理处、房地产项目单位、工程承包单位、建筑安装公司、材料采购单位;文化体育场馆、医院、学校、部队、机杨、港口、铁路、车站、交通、金融、证券、酒店、宾馆、邮政、商场、购物中心、连锁超市、餐饮机构、娱乐机构、工业园区、工厂、展览馆、建筑装饰设计院所及公司、广告装饰工程公司、照明产品批发、零售、出口、代理商、国内外LED行业相关单位、供应商、贸易商、经销商等相关单位到会参观、洽谈。

印制一万张海报和十万张展会参观券,通过承办单位数年来建立的公司资料库发送给各类广告装饰工程公司、照明产品批发、零售、出口、代理商、国内外LED行业相关单位、供应商、贸易商、经销商等相关单位到会参观、洽谈。

将由江苏省市政路灯处于发文邀请各地市有关部门、业内协会、学会、专业杂志等业内领导到会指导、参观、举行讲座。

【展览会配套活动】

组织技术交流、新产品发布会的单位按每场每小时3000元交纳租金,主办单位提供场地、灯具、桌椅等配套设施及用品。

【参展手续】

参展单位请详细填写参展报名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传真或寄往组展单位。

参展商从报名之日起,五日内将所需参展费用汇至组展单位指定帐号,参展单位汇出参展费用后,将银行汇单传真至组展单位,以便核查。

承办单位按参展商的款到先后秩序安排展位。展会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8月20日。

承办单位收到参展款项后,先开具收据,参展商凭收据在展会期间换取发票。

【注意事项】

1. 如遇不可抗力,承办单位有权改变展出时间和地点。

2. 严禁侵权、假冒伪劣产品参展。

3. 为服从展览会大局,承办单位有权对个别参展商的展位进行合理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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