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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荧光灯国家能效标准及相关政策实施专题报告会于常州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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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极荧光灯国家能效标准及相关政策实施专题报告会8月19日在常州武进区国瑞宾馆召开,吴初喻老先生主持了本次全议。
  近年来,无极荧光灯作为新兴照明产品,发展迅猛,在道路照明、隧道照明、工业照明、矿山照明、室内高顶棚照明等照明中被大量采用,出口数量巨大,是一个较为成熟的节能产品,年产量达1000万支左右。目前,国家已正式出台三项无极荧光灯能效标准,也将开展无极荧光灯的能效标识和节能认证工作,这对无极荧光灯作为节能产品进入政府和大型企事业单位采购目录有了准入证,同时对提高无极荧光灯产品质量也是一个重要的举措。为此,特组织无极荧光灯国家能效标准、能效标识和节能认证的专题报告会。本次会议由中国照明学会电光源专业委员会主办,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国家节能认证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等部门都给予了支持。
  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宣传贯彻无极荧光灯国家能效标准、无极荧光灯能效标识工作的执行和实施、以及节能认证实施工作的说明等。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赵跃进研究员和马义博工程师先后介绍了三项无极荧光灯能效标准的讲解(宣贯标准)和标识制度的介绍,我国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三项无极荧光灯能效标准包括GB29144-2012《普通照明用自镇流无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142-2012《单端无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级能效等级》、GB29143-2012《单端无极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据赵跃进研究员的介绍,制定能效等级的目的就是国家实施能效标识制定的依据,是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产品,为高效产品开拓更大的市场。能效标准中规定的能效等级有5级或3级的,一般家用电器分5级、照明产品分3级。
  如照明产品,能效1级为领跑者指标、能效2级为节能评价值、能效3级为能效限定值,其余的为淘汰指标。
  我国《节能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应当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通过国家级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可进入政府节能产品采购目录,并作为国家节能产品财政补贴项目招标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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