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方集团: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南昌光谷
3月27日晚,长方集团(300301)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邓氏兄弟拟将公司17.43%的股份协议转让,受让方为南昌光谷和鑫旺资本。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南昌光谷,实控人拟变更为王敏。
公告称,2月27日,长方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子长、邓子权、邓子华、邓子贤兄弟与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鑫旺资本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邓氏兄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847.81万股转让予南昌光谷、将5925.8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予鑫旺资本,共合计转让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773.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3%。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参考2018年3月19日长方集团股票收盘价的90%计算,确定为5.20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4.08亿元。
在签订上述协议后,公告同时披露,邓氏兄弟同意将其所持公司9921.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6%)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南昌光谷行使,鑫旺资本同意将 5925.82(占公司总股本的7.50%)股对应的表决权及提名和提案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南昌光谷使用。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邓氏兄弟变更为南昌光谷,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敏。
公司称,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劵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告显示,南昌光谷为我国技术领先的光电子企业,具有知识产权硅衬底LED原创技术,这一技术打破了美国、日本在LED技术领域的垄断,并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公司以硅衬底LED技术为核心,围绕LED产业进行布局,通过与政府、高校及相关科研机构的合作,推进原创技术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做大LED产业规模。
鑫旺资本是一家以对外投资、投资管理为主营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其普通合伙人与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南昌世纪洪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沙江联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世纪洪城100%股权,潘晓峰持有北京金沙江联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9%股权,为鑫旺资本实际控制人。
公开资料显示,长方集团的主营业务为照明用白光LED的封装,主要从事LED照明光源器件和LED照明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的半导体光电器件制造业。由于LED封装行业竞争激烈,2016年长方集团宣布由LED行业跨界进军教育行业。
此外,长方集团还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长方集团证券代码:300301)将于2018年3月28日开市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