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原董事长吴长江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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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原董事长吴长江涉嫌挪用资金一案昨日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吴被指控挪用资金9.01亿元。
检方称,2012年至2014年8月期间,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雷士控股公司)聘请吴长江为雷士控股公司总裁,同时担任世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雷士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吴长江利用职务之便,在没有经过雷士控股公司授权及经过雷士中国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情况下,擅自将雷士中国公司在三所银行的流动资金存款转为保证金,并伙同其前妻吴某(另案处理)安排时任雷士中国公司董事长助理陈严与孙某(另案处理)携带雷士中国公司公章到上述三家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吴长江分别以其本人实际控制的重庆无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五个公司为贷款主体,利用雷士中国公司保证金作为担保,由孙某伪造购销货物合同,在没有实际发生交易的情况下,向上述三家银行先后共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90162万元。
后由于被告人吴长江无力偿还上述贷款,致使上述三家银行将雷士中国公司的人民币55650.23万元保证金强行划扣,造成雷士中国公司巨额损失。另检方指控,吴长江分别于2014年、2011年期间两次职务侵占金额达1370万元。
对于检方指控的罪名,吴长江庭上表示不认罪。惠州中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案庭审预计需2天。